定州市位于北纬38°14ˊ-38°40ˊ,东经114°48ˊ-115°15ˊ之间,太行山东麓,华北平原西缘,河北省中部偏西。定州位于京津之翼、保石之间,京广铁路、107国道、京深高速公路纵贯南北,朔黄铁路横穿东西,市区距北京185公里,距天津220公里,距石家庄河北国际机场38公里,距黄骅港165公里,已成为华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定州市属温带-暖温带半湿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半湿润暖湿气候区,冬季寒冷、干燥、少雪,春季多干热风,夏季高温、高湿、降水集中,秋季秋高气爽。定州地处太行山东麓的华北平原上,地势平坦,地势较低,平均海拔43.6米,土地肥沃,主要为沙壤土和轻壤土;境内有唐河、沙河、孟良河,地下水资源丰富,可开采量达3亿立方米;年均日照2611.9小时;年均气温为12.4℃,年际间气温差异不大;累年年均地面温度为19.6℃;年均降水量为503.2毫米;累年年均绝对湿度为11.3HP;累年年均蒸发量为1910.4毫米;全年风向以东北风频率最大,南风次之,累年年均风速为2.4米/秒。农业基础雄厚。全市耕地面积126万亩,基础设施完善,生产条件优越。粮食、油料进入全国百强,蔬菜成为特色产业。肉牛、花生、脱水菜、腌渍菜等十多种农副产品和加工产品畅销国际市场。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定洲电厂、长安汽车、旭阳焦化、伊利乳业四大支柱企业带动了定州经济快速发展。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形成了铸造轧钢、钢网编织、体育用品、纺织加工等优势行业。第三产业快速增长,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共有各类市场93处,其中专业市场24处,为构筑定州新的产业优势奠定了基础。
定州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